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想问下关于二手房买卖中出现的纠纷

    想咨询一件事情,我们家13年3月份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在买卖合同上写的是8月31日交房,当时约定了该房子今年6、7、8月的房租由我们乙方来收(是上家和我们,及上下家各自的中介同时商议出来的结果,但是当时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留下纸质的协议),我们5月底钱已经全款到了甲方那里并拿到了房产证。但是现在甲方反悔了,说当时并没有说过将6、7、8这三个月的房租交给我们,完全否认说过的话,现在房子里面还有租客在,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这三个月的房租或者在8月底前拿到房子? 北京市

    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 二手房 房租 举报

    提问者:伊丽莎白0730

    发布于2013-06-2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何羽 经纪人
    看看物业交割没有 没有就去中介哪里 哪里有业主的物业保证金 看看这个钱能不能压住 压不住那就没办法 你自己只有认了 起诉无用 没有证据 当时就应该打一个补充协议 那是中介方及你们的疏忽
    +1 2013-06-30 举报
  • georgeju2200 丨Lv 1
    协商吧,最后不行就考虑起诉。 咨询律师:13701457950
    +1 2013-06-26 举报
  • 白衣灼灼 丨Lv 2
    如果交易还没到物业交接这一步,原业主在中介那边还有一部分押金的,一般是2万块的户口和水电物业费的保证金 只是你们这个情况 当时没有写进合同有点难办,原业主如果懂的很多 想赖账的话很难维护权益....这个情况只能出其不意,称其不备,哄骗吓其用了....
    +1 2013-06-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