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 公房纠纷! 我现居住在一公房,公房户主是我父亲,但他的户口早已迁出,只有我和我妻儿的户口在这里。

    现在的问题是父亲年事已高,母亲还有一套房子(私房)。对这个房子产生纠纷,他想把房子过户给三女儿(兄妹三人,二儿一女),而我们之间矛盾很大,请问:1,这套房子如果过户给三女儿,有可能吗,需不需要我签字?2.对于这套房子,如果没有过户给我,我该怎么办?3现在一家三口很着急,想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当地房产局以我父亲有一套住房为由拒绝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先谢谢大家诚恳的回答了。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产纠纷 廉租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不是张果老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鍾樂珊 丨Lv 0
    我不太清楚你们当地公房的细况,据我们当地的情况,公房是出租给贫困户的,当年的租下的公房,因为历史原因,未必都是贫困户,如现在未曾退回给国家,可以在户主过身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收回的。你所讲的过户,是不可能的。你的情况如果未符合当地的廉租户的条件,比如人均收入在均线以下,平均住房面积在均线以下,则不可能继续租住公房。你应先以自已名义到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公租房,再去居委会,开一张贫困户证明,然后租住政府的公租房。如果你不是贫困户,则不应占用国有资源,而应让房子给最需要的困难户。
    +1 2013-08-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