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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延期交房

    通过中介购得二手房,购房合同规定过户送件日交房,同时有规定逾期一天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但原房东把房子出租给他人,租客不愿搬离。现交房日已过,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索赔?

    购房 违约金 租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白玉老虎!

    发布于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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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564335 丨Lv 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如果原来的房东已经向租客提前告知房屋将要出售,并且该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那么租客在租赁合同未结束之前不搬离是合法的。解决方式有二:第一,原房东与租客协商提前中止租赁合同,赔付合同规定的违约金,租客搬离,新房东入住;第二,原房东与租客协商失败,租客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直至租赁合同到期解除。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皆大欢喜;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若原房东与新房东的购房协议中有注明该房屋已经出租的情况,新房东无异议的情况下,无法索赔。若并未注明该房屋已经出租,则由原房东负责与租客协调处理,协调失败,则应当赔付未及时履行交房义务的违约金。违约金如未约定,一般按该房屋的租赁价格进行计算。
    +1 2010-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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