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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是合法的售后公房

    1995年我与父母搬进外公承租的公房,一共2套,其中我与父母\外公外婆\表姐共同居住在其中一套,另外一套由舅舅\舅妈\表弟居住,我与父母并无将户籍迁入,其余人的户口都在此处,承租公房的房钱是由我父母支付的,1998年外公过世后,舅妈悄悄将2套公房的产权用公积金买下,并私刻了表姐的图章,现在她说这2套房屋都是她的产权,而我与父母在此房屋居住至今,我想问对于此房屋我与父母是否有居住权?她的产权是否合法,对于此房屋外婆和表姐拥有哪些权利?

    居住权 户口 房屋 公积金 举报

    提问者:世嘉ii

    发布于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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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公房,又叫使用权房、居住权房,使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下的产物。过去,居民的住房都是国家或者单位以实物形式分配给个人居住的,个人按照很低的租金标准箱产权单位交纳房租,租住该房屋,个人只能居住或者调换、继承,产权仍然属于单位或者房管单位,但是单位也不得随意收回该房屋。个人是不得买卖甚至出租的。 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政策,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 原来承租的是你外公,按照国家政策,作为承租人的合法妻子,你外婆有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利,有继续居住的权利,有分配的权利。至于你舅舅怎么办理的,你还是先找当时办理的部门和资料,如果你舅舅他们是瞒着你外婆办理的,你们可以采取上述法院解决。
    +1 200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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