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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购买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要求一定的补偿是否合理?

    关于房屋购买,我方已付定金15万后对方无法履行合同,对方失踪托了1年时间也不还钱,我到当地经侦大队以刑事案报案,开始核查,并找到了当事人,确认我提供的材料都核实有效,但案件从刑事案件定性为民事案件,后让我们自己去法院起诉,现在问题是,在起诉书中,我除了要求拿回我已付的定金15万以外,还要求了一定交通及误工费,银行贷款利息6个点,间接经济损失费,是否合理? 做为介绍人和证明人不负责任,我方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给我方,是否合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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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娇美儿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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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该拉夫 丨Lv 0
    答复楼主:你方要求卖方退款和支付违约赔偿或利息的要求是合理的,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最大的难度在于,即使法院判决,对方一直不支付,你拿回钱款和利息的要求难以实现你可能需要先去了解对方还有那些固定资产可以申请保全,或者直接申请这套房屋保全后续的法院会发传票告知主人但是遇到这样的问题,解决的周期都太长,费神又费力,算是运气不好,遇到无良卖家希望对你有帮助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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