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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好!房屋过户纠纷(见问题补充),请大家赐教为盼!

    大家好!我2005年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种种原因,没过户,只签订了买卖合同(总价5万多,当年全部付清),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今年3月我把房子卖给了他人,他人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原房主以现在房价已上涨和政府将要收取高额二手房税费为由,向我索要2万元,否则不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本地4月份房地产新政要出台(收取高额税收),我无奈之下(非自愿)只好给房主2万,然后办理了过户手续。请问:1、我可以告原房主敲诈勒索罪吗?2、可以要回我给原房主的2万元吗?3、要求误工、精神赔偿吗?请大家赐教!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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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扛炸弹的猪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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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张慧 置业顾问
    不能乐山的公积金只能在乐山买这边你买不了
    +1 2014-11-11 举报
  • 沙娜 置业顾问
    具体咨询律师
    +1 2014-08-23 举报
  • 朱槿颜 置业顾问
    1、本市户口,年龄18岁—60岁; 2、正规房产证,房龄30年以内(房产证在手或者房产按揭中); 3、征信良好; 4、工作稳定,具备偿还能力; 4、高新技术开发区(社区网 论坛 商铺)房屋除外
    +1 2014-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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