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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婚前首付按揭的房,婚后租金还月供,假如离婚房产怎么分?高人请指教,谢谢!

    2012年,婚前自己首付买了套房,合同上写的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是期房,婚前只签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是在婚后才办的(房产证上也是只写了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婚前自己一个人独自还了一年贷款月供,交房后就把房子出租出去了,租金1500元/月,按揭月供也正好1500元/月,结婚后每月还贷款时用的钱是这套房出租赚来的租金来还的,请问像这样的情况,离婚时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期房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popojm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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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吴迪1112 丨Lv 4
    是柏尔实木地热地板,用过的说下
    +1 2015-01-15 举报
  • 水晶蓝zt 丨Lv 0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只要是婚后还的贷款,不管你是用自己工资还是出租房租金,都属于婚后财产,一家一半!同时自交款以来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也一家一半。婚前首付款很好认定,有资金银行流水或转账凭据那些都有时间标注,和你的结婚证一对比,就是最好等证据!这房子因为是你婚前首付且写的你的名字,那么该房产一定归你!你把自从拿结婚证起支付的贷款算一下,取一半数额交给男方,再按照房价上涨后你们还款以来房产的增值部分再取一半给男方,余下的贷款算你的私人债务,与男方无关,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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