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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购置税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我两套房都未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否应该按照时间先后,先买的享受减免

    请问我于2009年9月在遂宁购置一套商品房,当时购房时购房合同上有我和妻子的名字,但是开发商一直没有予以办理产权;直至2012年12月我妻子的母亲在成都购置一套商品房,要2013年9月才交房,今年3月遂宁房屋的开发商通知我们自己去办理产权,可是我到政务中心,得知要夫妻双方开具首套房证明才能享受国家购置税减半政策,我的户口在遂宁,我妻子的户口在成都,可是我妻子去成都房管局查询时,在成都有新买房屋的记录,遂宁地税局的称这种情况不能享受购置税减半。可是问题在于我现在一套房都没有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两边都没有办理产权,遂宁房屋先买,购置税减免政策是否有时间先后,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谢谢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商品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独孤求助2013

    发布于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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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dxfc520 丨Lv 1
    这个政策是有地区差异的,如果在遂宁属于首套,成都市有没有房不影响在遂宁购房;如果在成都市购房在遂宁有没有房都不影响你在成都市购房。所以你应该享受税费减半的优惠
    +12 2013-04-01 举报
  • cly2513 丨Lv 1
    您妻子的户口在成都应该是跟您岳母一个户口,您岳母在成都买的房子就跟您妻子有关,因为税费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您跟您妻子又是一个家庭,所以您在遂宁的房子就享受不了购置税减免政策。
    +10 2013-03-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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