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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人违约,我是买房人,我晚支付了3天(包括六日)预付款,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提出我违约,不想卖房

    1、150万预付已经支付给卖房人2、合同中注明未晚交30天内不构成根本性违约3、卖房人说因为我晚交他3天预付款导致他买的房子涨了50万,但他有多套住房4、该房屋已经网签,就差卖房人面签、过户,期间我多次催他,但他不接电话问题:1、我准备起诉,胜算大概多少,预计官司周期为多久。2、已经网签,我不需要房屋保全吧,改房屋无贷款及债务。谢谢各位!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孙凯文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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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张建通 经纪人
    发律师函,强制过户
    +1 2013-08-13 举报
  • beyond爱好者 丨Lv 0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所有权转移登记只是买卖合同履行的一个环节,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可以要求补办手续,强制实际履行。根据您的标书,该房屋已经网签,合同履行已经进行了几个环节,所以,合同是有效的。所以,只要合同中约定,晚交预付款不构成根本行违约,你基本可以胜诉。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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