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3月15号去交易中心提交的买卖合同,交易中心要4月1日才能交税,如国五条执行日期出来,有影响吗?$https://m.fang.com/ask/ask_5998568.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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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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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春磊
经纪人
这个是按照网签合同为准的 国五条应该在3.30号出来 如果当初你们签买卖合同时没有提过这些附加条件的话 很悲哀 房东到手价 你有很大的几率要承当税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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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珍
经纪人
现在网传是说房东出售唯一住房并满5年的,在出售时是不需要缴纳20%的差额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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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佳佳
经纪人
您好,一般是已网上签约时间为准,税费还是按照当时签约时候计算。如果新政策出台后,万一需要按照新政策缴纳费用,那么上家的费用(20%的个人所得税)是由上家承担,哪怕你们有签订所谓的补充协议,即(房东到手价),在法律上此协议已经违反合同法,属于无效协议。所以你大可不必担心万一多出来的税费需要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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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结
经纪人
按道理来说是按合同签定日期来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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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琪
经纪人
据说国五条是按照签订合同时间收税,目前政策还未实施,在政策实施之前签订买卖合同和20%税费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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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东奇
经纪人
没有影响的,可以在合同上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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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燕家
经纪人
一般是按照签合同的日期审税的!这个具体没有出来的,如果出来的话也不一定是你来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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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海
经纪人
这个对双方没有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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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回回
经纪人
这个税费跟你不搭噶的,卖家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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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叶峰
经纪人
这个税费从根本上来讲是应该由卖方承担的,国家目前还没有出台过买房者需要缴纳个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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