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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二手房买卖,卖家已经接受了卖房定金2万元,但是未签订协议,仅收取了收据。卖家反悔不想卖房了

    关于二手房买卖,卖家已经接受了卖房定金2万元,但是未签订协议,仅收取了收据。卖家反悔不想卖房了,同意退回2万定金给买家。但是中介说卖家既然收取了定金,按照行规若反悔的话,需要双倍赔付,也就是赔付4万元。这样的说法合理吗?卖家可否只退回1万给买家? 北京市

    定金 二手房 卖房 中介 举报

    提问者:wangyegong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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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任卉 经纪人
    如果是二手房,有房产证就可以了!
    +1 2014-10-20 举报
  • 王嘉佳 丨Lv 4
    东莞哪家装修公司有保障,找一些比较好一点的
    +1 2014-10-02 举报
  • 西环张三爷 丨Lv 3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口头约定也可以视同签定协议,并收取了定(订)金,事实成立;第二,如果是定金,中介说的说法是对的。
    +11 2013-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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