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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楼前的位置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请问高层前的空地是属于业主的公用面积还是属于物业管理的呢 如果物业将小区楼前的面积化为停车位 进行销售 是属于侵权还是合法的呢

    物业 业主 公用面积 高层 举报

    提问者:batimc2008

    发布于201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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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ongyan 丨Lv 0
    根据新的物权法,小区停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所以应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地下停车位在买卖合同上没特别约定,则属于开发商所有,如在公摊上计算在内的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如果物业将小区楼前的面积化为停车位 进行销售,必须经业主同意,收益是业主的,否则就是侵权咯
    +1 2010-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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