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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在1992年购买了一块商业用地,属于国有土地,并且在购买后就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办好了各项手续,

    但是土地管理所并没有给我家 “土地使用证”,只缺了这么一个证,一直拖到了现在还没有。现在我家想补办土地使用证,但是 土地管理所 告诉我们:现在要重新缴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因为我们当时购买时地价低,《1992年购买时,地价一万一,土地出让金1200元;现在地价在二百万左右,》现在要补交95万元土地出让金,我想请问,这是不是合理的?我家应该怎样 处理这件事?(当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收据和发票以及其他手续都在,而且土地管理所里,也有我家买地时的档案,包括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收据) 北京市

    商业用地 土地证 国有土地 土地出让 举报

    提问者:闽南歌专卖店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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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xiaotuotuo710 丨Lv 1
    慢慢来嘛,一毕业就买房,压力还是有点大哦
    +1 2014-08-20 举报
  • afterseventeen 丨Lv 3
    楼主可以百度一下土地问答向土地专家们提问
    +11 2013-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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