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解释》第三条中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作何解释,包括网站的楼盘详情吗?$https://m.fang.com/ask/ask_5765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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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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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角尖等你
丨Lv 3
房地产商在广告中的夸大和不实宣传,是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常用手段,房地产商在广告的不起眼位置一般会注上如"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等字样,既使没有,购房人正式签署合同后,没有写进合同的要约已经撤销,因为,广告要约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因此,广告要约在签订合同后已失去了实际意义.建议:购房者签约时应将广告中自己关心的开发商承诺写进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就意味着可能是陷阱,解释归解释,在房地产纠纷中,司法机关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的承诺为要约,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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