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预购商品房抵押合同说,甲方取得房屋产权证后,甲乙双方还要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这是为什么?

    说明一下:我是甲方,乙方是一个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登记不是已经办理完了吗?为什么还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呢?如果需要办理,到哪里办理呢? 北京市

    地产 抵押贷款 商品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投篮游戏天天玩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王颍瑞 经纪人
    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1 2014-08-07 举报
  • rshling 丨Lv 0
    是这样的。产权证下来以后你的房子才会有明确的丘地号,就是那个(权 XXXXXX号),你的贷款银行会到房管局去办理他项权登记。
    +1 2013-08-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