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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为取得资产而支付的税费会影响其债务重组损失吗

    债权 税费 举报

    提问者:烤翅儿

    发布于2013-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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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张娜 置业顾问
    具体的政策还没下来,具小道消息说近期会取消
    +1 2014-12-07 举报
  • 王博 置业顾问
    南北通透的会比较好朝南的也可以主要是看采光和通风效果
    +1 2014-09-01 举报
  • f898 丨Lv 4
    均价下降了,但好地方依然坚挺着、远郊带动北京的均价
    +1 2014-07-23 举报
  • 梦回 草原 丨Lv 0
    债权人债务重组损失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接受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3.债务重组采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4.债务重组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当期损失.
    +1 2013-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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