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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协议离婚后的房产出售过户问题

    买卖合同,两证都是我的名字,协议以确定房产归女方(我)。现出售给别人,房管所却要男方签字才给过户,说民政局办的协议没法院判的效力。男方说没我名字我凭什么签字。请问房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北京市

    购房合同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江堰

    发布于2013-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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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孟庆楠 置业顾问
    你可以直接过去买,不属于限购房,只要有钱就可以买
    +1 2014-10-22 举报
  • WU 丨Lv 5
    阳基地产,深圳这边有个阳基春天里
    +1 2014-10-15 举报
  • 马平 置业顾问
    别墅装修公司我推荐星岳装潢,价格很实惠的!
    +1 2014-08-11 举报
  • nanfan1989 丨Lv 4
    合同一般都一式两份,有中介参与的话应该是一式三份,他撕了哪份?
    +1 2014-07-14 举报
  • 李海 经纪人
    是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即使你们已经离婚,但是在没有法院的财产判决书前提下,房管部门是有权拒绝办理的!因为你们目前是协议离婚。
    +1 2013-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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