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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纠纷案处理 : 我司为物管公司 有很多楼盘 但是一些楼盘存在出租情况 而且业主与租户也签订协议

    业主与租户的协议 是由租户去缴纳管理费以及水电费的,现在我司想起诉一个单元 也是出租情况的 我想请教的是 我是不是应该起诉业主就好了 然后在庭上业主听法院的方法去追加租户(还是我司直接立案的时候去追加?) 然而我司再用广州物业管理条例四十二条的连带责任去打这场官司?还是有别的思路能更快的取得胜过,(另外的存在的因素暂不作为此案件的思想过程)。 北京市

    物业 租房 房产纠纷 业主 举报

    提问者:amylovema

    发布于2013-08-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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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周亦谋 置业顾问
    你交的你要交的就行了,开发商那里能商量的。
    +1 2014-10-17 举报
  • 吕泽 经纪人
    技能加那么高的推进3推全攻击射谁谁疼
    +1 2014-10-01 举报
  • 刘政 置业顾问
    现在在深圳还不能贷款,可以拿来供楼
    +1 2014-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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