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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到新房钥匙后不满意该怎么办?

    我买的商品房与售楼书中描述的差距很大,去问售楼小姐,她告诉我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售楼书不是合同,如果你不满意可以退.我知道现房的价格比我当初买时贵了很多我也不想退.就想让他们赔点儿钱行不行?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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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追風小妖

    发布于200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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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开发商的宣传材料均视为要约,无论是否作为合同的附件,可以参照合同里其他条款,和开发商协调,如不行就上法院告他。不过开发商的法律顾问一般是这方面的专家,作为个人很难讨巧。我建议要不就是协商处理,要不就联合众业主一起告他,开发商不怕你单个,怕的是社会舆论。(我就是房地产公司的,这种事在各个开发商里都有)
    +10 2007-06-26 举报
  • 智慧de眼 丨Lv 3
    是新版合同:上法院是旧版合同:认倒霉
    +1 2007-06-26 举报
  • 淡淡de伤痕 丨Lv 3
    找消协。
    +1 2007-06-26 举报
  • 超级小兔儿 丨Lv 3
    如果你想打官司,售楼书是重要的证据。
    +1 2007-06-26 举报
  • kiss诱惑 丨Lv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展商做法明显是对法官大人们对房地产法理解的藐视 不用跟他们客气了 自己去协商容易被蒙 找个律师干他 同时为了净化社会 跟电视台联系
    +1 2007-06-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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