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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物价局:物管是否有权利收取业主的装修保证金?[原创]

    本人于今年3月在南外新车站御南苑A幢购买了套自住商品房,开发商今天通知我去接房,让我准备手续什么的,配套费什么的我都认可,唯一我不认可的是开发商和我说,接房拿钥匙就必须向物管公司交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2块8一个平方的装修垃圾清运费,和6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没入住物业管理费打对折是3毛5!这是接了房拿钥匙就必须交给物管公司的,不管你何时入住!先不说是霸王条款,对于前期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这个我愿意承担,这也是应该的,物业本就服务性公司,照看了房子理所得到报酬,问题的关键,本人近几年是不会入住的,在外地发展,我想房子的入住率也没那么快提升的,我近几年不入住,由于后期业主是有权利更换物业公司的,如果在这几年过程中换了物业公司,我现在交的装修保证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找谁去?谁来为 这个事情负责?由于物业不是政府部门,开发商也是不管这个事情的!为什么就交房时一定要交上这笔费用,我入住了装修的时候再交对于业主来说才公平,才有保障,装修保证金和垃圾清运费收的才有意义!物业公司作为为业主服务的单位,有权利向业主强制性收取装修保证金吗? 望物价局相关部门能有个回复,谢谢! <a apporig="51185" target="_blank" onclick="javascript:return redirectWrapped(this);" class="thirdAppLink" href=" 北京市

    物业 商品房 业主 装修 举报

    提问者:xuhao1108

    发布于2013-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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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周详2013 丨Lv 1
    是否有权利收取业主的装修保证金是双方商议的事,但物管公司依据其便利条件,如不交钥匙,强制停你的水电(非法)来迫使你签霸王合同,签后你违约,就以违约金的形式收取,不退回。现在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到税务稽查局去举报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违约金收入。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属于税法所称其他收入,应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25%)。他收你的违约金一般摆在往来账上,未装收入,交税也是应该的。
    +11 2016-11-04 举报
  • 张玉琼 经纪人
    帮我做一个关于新楼盘的开荒清洁方案及报价
    +1 2014-10-03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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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凤蓉 经纪人
    很高兴为你服务
    +1 2014-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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