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顶楼用户是否可以自建屋顶花园

    最近买了一套30楼顶楼的房子,买的时候是说可以送屋顶花园的,但是没有产权证,上屋顶的钥匙只有我和物管有。在签购房协议时其中一条“关于露台、楼顶花园的约定:若所属楼屋有露台或楼顶花园的,由与该露台或楼顶花园直接相连的业主管理、维护和使用,但业主应当为小区公共用途和需要提供方便,在使用中不得有损公益和影响小区规划。非直接相连的业主在签订本协议后视为同意放弃该露台或楼顶花园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权利”。但是这个上屋顶花园的通道不在我房屋内,属于安全通道的那种公共楼梯。请问我能在自己家中打一通道上楼顶并自建一阳光房吗?这种属于违法建筑吗?希望种各为热心人士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业主 产权证 举报

    提问者:表派派表

    发布于2013-08-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gentcz 丨Lv 2
    有公共通道进入的屋顶花园,属于共有共用部分,这是法律规定的。私下签协议是不能免除别人的合法权利的,因为不合法的合同,永远无效。建阳光房一般是不允许的。至于这种私下授受的屋顶管理的问题,其他业主如果不懂法不和你争,那是没问题的,毕竟这种事情,民不举官不究的事。
    +12 2013-08-20 举报
  • 文艺女青年 丨Lv 4
    这个你最好和卖房子的人还有物管沟通,能签独立协议最好免得以后纠纷。我现在租这个顶楼房子没有公共楼梯,是从屋里打的楼梯,屋顶修了一个书房,所以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
    +11 2013-08-2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