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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急急,房子出让问题?

    大家好,我购买了一个房子,现在已经办理了房产证。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我发现开发商在和市政府办理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其使用年限中只有15年。只交了15年的出让金。而没有按照规定交够70年的出让金。现在我买房子现在已经有7、8年了。最近我们去找了开发商,但是开发商明确表示不予补交剩余的出让金。我记得法律规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但是没有规定最低是多少年。现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才能让开发商补交剩余的出让金呢?

    开发商 土地出让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firice

    发布于200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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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徽雨思因 丨Lv 3
    你们应该让房产商退还55年的土地出让金或让他们补交,只有交足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你们对房屋的使用权才不会因为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而产生暇疵,如果不交其余的出让金,你们对房屋虽然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但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这样你们对土地拥有15年的所有权,对房屋完全的所有权将会产生矛盾。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70年,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年限的,你们提早55年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这笔损失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的。
    +1 2007-06-23 举报
  • 一夜寒风碎无梦 丨Lv 3
    购房合同怎么写的?
    +1 2007-06-23 举报
  • 白雨木暮 丨Lv 3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同时,开发商应该真实告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该开发商属于欺诈,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应该承担土地出让金。可以协商或者起诉。
    +1 2007-06-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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