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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中介独家代理的问题,大家帮忙

    我家想卖房子,我父亲去中介,中介要求我父亲签署独家代理,有效期三个月,合同上说明如果我父亲在这三个月撤出,转卖,或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话就要付给中介5000元赔偿金,而中介在这三个月内如果没有卖出去的话就给我门200元的赔偿,而且把钥匙和房证收走了。 现在我们的房子有朋友看中了,我们想终止和中介的合同,中介同意了,但是要签署保证书,说这个房子不能再出售,如果出售了,他们能在房管所查到,他们有权要求赔偿,我想请问合理么? (我们的房子是使用权,请问房管所能查到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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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iling008

    发布于2013-08-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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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孙晓彤 丨Lv 4
    双方在公平,平等的情况下制定的合同自然是合理的。 我非常奇怪,这样的合约对你们的好处非常的小,也就200元,还得三个月。而你们终止合同倒要5000元,很不公平。这样的合同你们为什么要签。签合同的时候也不想想,刚签完就后悔。 我的建议,还是等有效期三个月结束后收回房产证和钥匙,再卖给你的朋友吧。如果是使用权房的话,各地政策不一样,你还是拿一个政策出来制约一下房地产公司。造成不利于他现象,让他主动提出解除合约吧。比如,邻居不配合,容易给看房的人制造麻烦。
    +1 2013-08-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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