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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出资较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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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711778261

    发布于6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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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817951993 丨Lv 0
    婚后购房涉及财产分割时,主要看产权登记和出资情况。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无论出资比例如何,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但能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使用婚后收入还贷,该房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对于一方出资较多的情况,若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产权比例,可按约定处理。若无协议,法院通常会考虑还贷来源、家庭贡献等因素综合判定。值得注意的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若明确表示赠与子女个人且登记在其名下,可视为个人财产。还贷部分需特别注意,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非登记方有权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材料,这些在纠纷发生时都是重要证据。-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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