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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出资买房登记两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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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819973621

    发布于29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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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51739219 丨Lv 1
    关于婚前男方出资购房但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的情况,房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出资、登记、婚姻存续期等因素。根据相关规定,若房产证明确记载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实际操作中,法院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出资比例是重要参考依据。若能提供购房款来源的完整证据链(如银行流水、转账记录等),男方出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则按共同财产处理。若无法举证,则可能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按登记比例分割。婚姻存续时间也会影响判定。短期婚姻(如不足两年)更倾向保护出资方权益,长期婚姻则可能弱化出资贡献的权重,侧重平等分割。若存在子女抚养、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况,分割比例可能适当调整。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准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产权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可申请房产价值评估。需要注意,若房产存在贷款未结清,分割时需同步处理债务问题。-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2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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