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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078635103 丨Lv 2
    婚前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仍由该方单独还贷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对方。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能证明出资事实,通常按共有财产处理。婚后购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登记在本人名下,并能证明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可认定为个人财产。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况较为特殊,若婚前父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的,若无特别约定,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证加名问题需注意,婚后加名行为一般视为赠与,房产转为共同财产。但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出资比例、加名原因等具体判断。对于拆迁安置房,若拆迁权益产生于婚前,安置房仍属个人财产;若婚后获得拆迁资格,通常按共同财产处理。涉及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来源、还贷情况、婚姻存续年限等因素作出裁判。建议重大财产处置前做好书面约定,避免日后纠纷。财产划分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要兼顾家庭伦理和实际情况。-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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