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住在北京胡同,房屋性质是直属公房,今年单位报销取暖费,但是我们房本的租期就是3年我就咨询一下这个合理吗?$https://m.fang.com/ask/ask_5298021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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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住在北京胡同,房屋性质是直属公房,今年单位报销取暖费,但是我们房本的租期就是3年我就咨询一下这个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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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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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27317960
发布于1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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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281016360
丨Lv 2
您住在北京胡同的直属公房,单位以房本租期3年为由不给报销取暖费,这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对福利待遇的规定。目前我国尚无全国统一的法律直接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报销取暖费,取暖费补贴更多体现为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或地方政府的指导性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如果您的单位明确将取暖费报销纳入员工福利,并制定了相应的报销政策(例如未提及租期限制),则单位应按其有效的规章制度执行。若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将“房屋租期满足特定年限”作为报销取暖费的前提条件,且该制度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您公示或告知,那么单位依据该制度拒绝报销,在内部管理层面有一定依据。反之,若单位无此规定或规定不合法,则拒报行为可能侵害您作为员工享受既定福利的权利。因此,单位拒报行为是否合法,核心在于其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与具体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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