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用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经营贷,离婚后一方放弃房产,另一方还不上钱,放弃方还要共同还债吗?

    如果夫妻用共有房产作抵押申请经营贷,离婚时一方放弃房产所有权。当另一方还不上贷款时,放弃房产的一方是否仍需共同承担债务?这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放弃房产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

    房产 抵押 共有房产 贷款 举报

    提问者:谭思恩

    发布于2025-10-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3881461633 丨Lv 1
    在夫妻共有房产抵押经营贷的情况下,若离婚后一方放弃房产所有权,债务承担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时一方放弃房产,若该笔经营贷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放弃方仍可能需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关键在于判断贷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如果贷款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或家庭开支,即使房产所有权发生变更,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若放弃方能证明该贷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债权人知情属于个人债务,则可能免除责任。实际操作中,银行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抵押贷款合同,这种情况下双方对债务具有同等还款义务。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但承担债务的一方可在偿还后向另一方追偿。建议保留贷款使用证据,必要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明确债务归属。- AI整理生成 -
    +1 2025-10-1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