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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蕉侠
丨Lv 0
买二手房签了合同没过户就想“不要”,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 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如果您无合法理由单方面“不要”二手房,即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应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房款,您突然表示不买了,卖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您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您已支付的定金可能不予退还,同时卖方还有权要求您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房屋差价损失等。 2. 被卖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风险:卖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您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即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购房款。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卖方的请求,您必须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这会对您的生活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