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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房本写的出让经济适用房,过户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二手房房本写的出让经济适用房,过户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北京市

    过户 土地出让 土地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5762853142

    发布于2025-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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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307708486 丨Lv 1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5-07-03 举报
  • ask3554560951 丨Lv 2
    经济适用房过户时是否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关键要看房产性质是否已转为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分为两种状态:一种是限制交易期内的经适房,这类房产土地性质仍为划拨,过户时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转为出让性质;另一种是已补缴过出让金的经适房,其房本会标注"出让/经济适用房"字样,这类房产再次交易时就不必重复缴纳。判断标准很简单:如果房产证"房屋性质"栏明确写着"出让",说明前期已办理过土地出让手续,过户时只需正常缴纳契税等常规税费即可。若显示为"划拨"或未注明出让,则需按房屋成交价或评估价的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比例各地不同,通常为10%左右。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过户还需满足当地规定的持有年限,一般需购房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建议携带房产证原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档案,工作人员会根据系统记录准确告知需要补缴的费用明细。
    +1 2025-07-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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