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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但是宅基地实际被别人占用,建房,并在2017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能要回在基地吗?

    我有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但是宅基地实际被别人占用,建房,并在2017年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能要回在基地吗? 北京市

    产权证 产权 土地 不动产登记 举报

    提问者:ask4143161966

    发布于2025-06-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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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943254968 丨Lv 1
    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书在当前法律环境下已不具备完整效力。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历经多次变革,宅基地权属认定需结合历史沿革和现行规定综合判断。关键要看对方2017年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是否履行了合法程序,包括公告期是否有权属争议提出。若当时登记机关未尽审查义务或您能证明登记存在程序瑕疵,可尝试通过行政异议程序主张权利。但需注意,若对方建房已超过两年且您此前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面临诉讼时效风险。实际操作中,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往往需要调取土地档案、核实登记材料,并考虑建筑物现状价值补偿等问题。建议携带完整权属凭证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历史登记情况,再决定是否提起权属确认之诉。要注意的是,即便确认权属,对于既成事实的建筑物也可能需要协商补偿而非简单拆除。
    +1 2025-06-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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