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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lunmei
丨Lv 4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通常是土地从国家首次流转到使用者手中的过程,具有创设性。比如,政府将一片未开发的国有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用于商业楼盘建设。而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这是在已有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或多次流转。例如,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由于某些原因,将该土地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多个方面。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家,转让主体是土地使用者。出让是一级市场行为,转让多为二级市场行为。出让年限有明确规定,转让后的使用年限为原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用途上,出让时会明确规定,转让时一般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但经批准可调整。并且,出让需签订出让合同,转让则要签订转让合同,同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