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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给配偶后,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间把房子车子公证给其中一方,还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这些财产还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需要特别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北京市

    房产公证 过户手续 过户 房子 举报

    提问者:ask7253442111

    发布于2025-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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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12799880 丨Lv 1
    房产公证给配偶后是否仍属共同财产,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公证本身并不直接改变财产性质,关键要看公证内容是否明确约定了产权归属。若公证协议中写明将房产份额全部赠与配偶个人所有,并完成过户登记,则该房产可能转化为配偶个人财产。但若仅公证为共同管理或未明确排除共有关系,即使办理了过户,仍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办理过户手续时需注意,仅凭公证书无法直接完成产权变更,必须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正式过户。不同地区的登记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部门。涉及婚内财产处置时,相关规定对夫妻间房产赠与有着特殊要求,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双方共同确认。对于已经公证但尚未过户的情况,房产的法律状态处于未定状态,建议尽快完善后续手续。在处置这类房产时,要特别注意保留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公证文书、转账凭证、双方协议等材料。若对财产性质存在争议,可考虑通过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约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1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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