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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假买卖房子给已婚女儿,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通过虚假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女儿(户口上登记为侄女),这种情况下房子会被认定为女儿和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吗?这种操作在法律上有什么风险? 北京市

    买卖房子 户口 房产过户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7653174125

    发布于2025-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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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530545429 丨Lv 1
    父母通过买卖形式将房产过户给已婚女儿,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具体交易实质来判断。表面上看是买卖关系,但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实际未支付对价,可能被认定为赠与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除非明确约定只归女方所有,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实际操作中,房产证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并不能直接排除配偶权益,关键要看购房款项来源和双方是否有书面协议。建议保留完整的资金流水凭证,若能证明购房款全部来源于女方父母且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认定个人财产更有利。涉及大额资产处置时,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财产归属。-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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