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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遇到居住权纠纷时,我可以主张哪些法律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如果您的居住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要求停止侵害;2)主张损害赔偿;3)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居住权。建议先收集房屋产权证明、居住权合同等证据材料。 北京市

    住宅 居住权 产权证 房屋产权 举报

    提问者:清新愉快

    发布于2025-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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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414571627 丨Lv 1
    遇到居住权纠纷时,您可以主张的权利主要与产权性质和居住事实相关。若产权证上有您的名字,您作为共有权人可直接主张居住使用权;若未登记但长期实际居住,可依据相关规定主张事实居住权,需提供水电费缴纳记录、社区证明等证据。对于通过遗嘱或合同设立的居住权,需查验是否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已登记的居住权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效力。从物权角度分析,产权证是房屋归属的核心凭证,但居住权的设立不以产权登记为唯一条件。例如离婚后未迁出的一方、为老人设立的养老居住权等情况,即使无产权也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确认居住权益。主张权利时需注意时效问题,通常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解决路径上建议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街道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失败,准备好居住证明、产权资料等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擅自换锁、断水电等自力救济行为可能涉嫌违法,应通过合法渠道维权。- AI整理生成 -
    +1 2025-04-0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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