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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债给子女买房,债权人有权干涉吗?

    如果欠债人用债务钱给子女买了房,债权人该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这种赠与行为,拿回房子。但要注意,债权人必须在知道这事后的1年内行动,最晚不能超过5年。具体能否撤销,还得看欠债人是否真的没钱还债,以及子女是否知道这钱的来源。 北京市

    债权 房子 赠与 买房 举报

    提问者:ask8341835849

    发布于2025-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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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13512133 丨Lv 1
    欠债期间为子女买房涉及财产转移与债权保护问题。若债务人在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将资金用于为子女购房,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此类行为,前提是能证明该行为影响了债务偿还能力,且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 实际操作中,法院会审查购房时间、资金来源及债务形成时间等因素。如果购房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之前,或能证明资金来源于子女个人财产,通常不会被撤销。但若债务形成后突击购房,尤其是以明显低价或无偿赠与方式转移,债权人胜诉概率较大。 需要注意,即使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也不必然排除执行风险。部分地区已出台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名下来源不明财产可采取限购等措施。建议债务纠纷未解决前谨慎处置资产,避免因小失大。- AI整理生成 -
    +1 2025-03-26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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