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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情人分手后,可以追回在对方身上花的钱吗?

    当与情人分手后,如果在对方身上花费了一定金额,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要回这部分花费?在法律上,是否存在相关规定来保护这种情况下的消费者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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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813445360

    发布于2025-02-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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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945688170 丨Lv 2
    在恋爱关系中,如果一方为对方支付了一定金额的费用,例如购买礼物、支付旅行费用等,一般情况下这些款项是不能要求追回的。因为这些行为属于自愿给予,没有法律依据支持要求对方返还。而对于房屋定金,如果是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支付的定金,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定金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退还或者按照市场惯例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总的来说,对于恋爱中给予的费用,一般不具备追回的权利,而房屋定金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处理。- AI整理生成 -
    +1 2025-02-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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