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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女朋友同居17年,男方要收回女方名下的房产,如何应对法院?

    男女朋友同居17年,男方全额出资购房,但不动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现男方提起诉讼要收回房产。作为女方,如何拟写答辩状?最终法院可能做出何种判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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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52583437

    发布于2024-12-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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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48245739 丨Lv 2
    根据相关规定,男女朋友同居期间共同生活,男方要求收回女方名下的房产存在一定法律风险。首先,房产证上的权属归属以产权证明为准,即产权证明上注明的所有人为合法所有人。如果房产证明上只有女方的名字,男方想要收回房产需要证明其对房产有实际投入,例如提供购房款项来源证明、装修、维护等支出的相关证据。其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同居时间、经济贡献、感情关系等因素,判断是否存在对房产享有权益的事实依据。最后,如果男方确有权益,可通过起诉女方追回房产或要求分割房产等方式解决。在此过程中,建议男方咨询专业律师,全面评估案件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便在法院中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4-12-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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