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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众所周知,未经过充分协商和签署的空白协议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力的,因此需要我们在处理相关事件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类涉及到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过程中,为了能让被征收人尽早搬迁,同时尽量降低政府方面的补偿款项开支,有些行政部门可能会采取一种手段,那就是利用超额的补偿费吸引被征收者签订尚未填写完整的“空白协议”。所谓的“空白协议”,实际上是指在协议文本中仅有部分条款的框架,而其中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得到完善和填充。当补偿协议正式生效之后,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便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任何一份有效的征收补偿协议都应该包括上述所提到的各项内容,而空白协议则是不被法律所认可和接受的。在现实生活中的实践操作中,这种空白协议却是屡见不鲜。通常情况下,行政部门会以“提前签署协议,将能够获取更多的利益”作为诱饵,诱导被征收者在这些“空白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