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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十年前我申请的宅基地,因为没钱,另外一个人建的,说好我俩可以住!后来那个人办了房产证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三十年前我申请的宅基地,因为没钱,另外一个人建的,说好我俩可以住!后来那个人办了房产证,并把房子卖了!现在买房的办了房产证,把卖房的告了,把我列入第三人并要求我把土地使用权转给他,帮他办不动产权证!卖房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北京市

    购房 产权证 房产 产权 举报

    提问者:mxybill

    发布于2024-06-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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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067306249 丨Lv 2
    根据相关规定,您申请的宅基地由另一人建造并办理了房产证后,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问题。首先,您需要核实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的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有您的名字在上面。若没有您的名字,建议您与持有房产证的另一人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或友好协商的方式,要求对方将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给您或者协商其他补偿方式。在处理此案时,建议您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更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1 2024-06-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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