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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押金问题解答

    刚支付两个月的押金和房租,却没有签署租房合同。第二天通知房东不租房,但房东已在出租屋管理处登记我的信息。房东是否可以扣留一个月的押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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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310696228

    发布于2024-04-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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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3529948 丨Lv 1
    租房时,房东通常会要求承租人支付押金。押金的数额一般是一个月的房租金额。在签订租房合同时,双方需要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用途、退还条件等内容。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租期结束时,如未违约,可要求房东全额退还押金。若发生房屋损坏或违约情况,房东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剩余部分退还给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押金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不得分期支付或用于抵扣房租。在退还押金时,双方应当一同核对房屋及物品状况,以确保公平处理押金问题。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租房押金问题。- AI整理生成 -
    +1 2024-04-0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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