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们家地下室有公共用水管道漏水,我们应该向谁赔偿?$https://m.fang.com/ask/ask_5095303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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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28815937
丨Lv 0
地下室漏水,属于公共区域的,一般情况下,物业应当负责,因其造成的损失,由物业承担赔偿。如果有人故意损坏,由其承担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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