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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咨询

    《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强制变更情形】”......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其中的“不动产”是否包括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并请详细说明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现在该向什么部门、如何申请办理首次登记,依据的政策法规是什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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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ilingsong

    发布于2023-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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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1393620 丨Lv 2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反映“《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强制变更情形】‘......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其中的“不动产”是否包括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并请详细说明持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现在该向什么部门、如何申请办理首次登记,依据的政策法规是什么。”事项,现回复如下:我局正在制订《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但房地产转让仍须符合国家房地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因《深圳市非商品性质房地产转让办法》仍需报请市政府批准,最终适用情形以市政府批准为准,我局将按规定做好批准文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另,关于目前不动产首次登记事宜,可径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1 2023-01-1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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