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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社保档次每年只限调整一次不符合实际民生的诉求

    您好!这边是深圳市大鹏一家民营企业,想和有关部门反映关于深圳市社保档次每年只限调整一次的政策太固化,存在一刀切不顾执行对象、政策环境等具体实际,惘顾群众需求和利益。 本人于2021年7月21日发现有两名员工的信息录入错误,两者调档的信息对调了,此时系统已经关闭社保档次更改的操作,无法进行更改,于是致电12333,12333建议致电大鹏分局84206962,向大鹏社保分局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政策规定7月20日后不可以再更改社保档次,他们只是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作具体的执行,虽然技术层面上可以操作,但在政策层面上是不允许操作的。在我再三致电寻找解决方案后分局人员又说,因为这个政策是医保局发的,除非医保局发函到单位,同意调档才会去向上级领导申请,让我去找医保局。而后我致电了12345,12345给到我的电话是12333,12333还是让我致电大鹏分局,此时此境已陷入死循环。首先,这个确实是个人工作上的失误,但受影响的却是另个两位员工,且带来的是一整个年度的影响。社保这块对外来打工者来说特别重要,万一后期需要用到社保,像这种不是个人因素造成的影响,后果应该由谁来承担?这样只会造成员工和企业的压力和不睦,对民生部门产生抵触情绪,而且我相信有同样诉求的不只我一家企业。其次,一年只能调整一次社保的政策是基于稳定性这也能理解,但也请考虑一下现实存在的情况,确实会存在有相关工作人员录入错误,或者因个人情况需要调整档次的需求,是否可以考虑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出台一个关于社保档次调整的补充指导性建议,可以让企业有一个补录的机会,可以修正之前的错误,例如:可要求单位出示一份相关说明材料,承诺一年不能超过两次的补录。一方面充分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限制了随意调整的次数,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相关人群的实际需求,让社保能够更好地惠及社会,化解用人单位的难题,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社会保障机构是保障群众需求和利益的部门,政策是指导性的方向和工具,在执行过程中是否也要全面了解并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呢?作为民生部门,为民惠民是最基本的,希望社保保障部门可以切切实实地心系人民群众,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现明确提出本人的诉求:社保档次调整不应固化于一年一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给予一定可变更调整的空间和余地,恳请相关部门和领导能够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并给予支持和重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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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614940851

    发布于2021-07-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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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364352821 丨Lv 0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根据医保办法(第二十一条参保单位依本办法为职工选择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形式,在医疗保险年度内不得变更)就其的问题进行解答告知:现行医保办法在非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变更职工的医疗档次。咨询人表示已知晓,同时提出建议:医保档次的调整不应固化一年一次,希望对此规定可以作出调整。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 2021-07-2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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