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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变更事宜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6月9日正式实施,本人最近刚申请二手房组合贷款,5月31日网签,商业面签已经完成贷款流程办理,送审已完成,现在处于批贷环节,6月7日收到广州公积金中心短信:公积金贷款申请(申请编号:00600312021147079)已受理,目前正在审核;但同时公积金中心7日也打电话确认了贷款信息。那么请问贷款年限是按照原规定计算方式(贷款期限和楼龄不超过40年)计算的(即贷款9年),还是新规定计算方式(贷款期限和楼龄不超过50年),即贷款19年?我现在想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请问需要怎么办?是否可以通过撤销原贷款申请重新核定贷款年限,由9年提升为19年? 北京市

    公积金中心 购房贷款 贷款流程 房贷

    提问者:ask6351312139

    发布于2021-06-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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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的嘎嘎火热火热和 丨Lv 4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如尚未办理该笔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可以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修改贷款期限的申请;如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抵押登记时已经确定了债务履行期限并备案了借款合同,故除非借款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撤销抵押,否则无法再修改贷款期限。
    +10 2021-06-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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