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进行了预告登记但是还没有到正式的登记交房时间,之后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507470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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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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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楼
丨Lv 2
卖房子的话完全不需要,做资质预审,需要注意的地方主要是房本有无抵押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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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理
置业顾问
如果真想出口气的话,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交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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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2576086
丨Lv 4
你好: 看了你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帮到你1、应该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已经做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的目的就是防止一房两卖。再说在做预告登记之前应该是到房产部门备案的。正常程序是甲方卖乙方商品房,乙方付齐首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方通过银行审核甲方给乙方在房产部门给本案,做预告登记。。。。2、如果出现了这样的状况这个不能说谁的有效,乙方和丙方都是受害者这样就要看开发商怎么解决了,如果到法院这个就看法院了。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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