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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讨外资公司欠缴的公积金

    本人2006年入职本外资公司并签了劳动合问,公司2017年才帮员工购买住房公积!公司必须要补缴之前欠缴的公积金吗?如果是肯定的话我应该怎样追讨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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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63413423

    发布于2018-1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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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874816683 丨Lv 0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职工在职期间单位没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持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工资证明、身份证、单位工商注册信息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反映;职工与原单位尚在劳动仲裁或诉讼期间的,需待仲裁或诉讼审结后持裁决书或判决书、生效证明到单位注册地或登记地所在区域的办事处或管理部反映。各管理部或办事处地址链接:谢谢您的咨询!
    +1 2018-12-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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