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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未按照实际应发工资缴纳公积金

    我现在刚刚离职,发现公司公积金缴纳是按照2000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我实际应发工资是2000的3倍多,请问公司这样做违法吗?怎么追缴回最近三年的损失,我如何维权?望答复。谢谢! 北京市

    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 举报

    提问者:ask1134861604

    发布于2017-12-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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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347302944 丨Lv 2
    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若为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对于你咨询的问题,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若经沟通单位仍不为您更正的,请您进入我中心网站“投诉建议”栏中填写您单位及您个人有关信息后,我中心再作进一步的处理或指引。“投诉建议”网址链接如下:谢谢您的咨询。
    +1 2017-12-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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