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公司欠缴社保造成的断缴情况

    您好,由于最近有购房意向,查询了近五年的社保缴纳记录。由于上一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一位美国人,对中国的法律法规没有全面了解。发现其在我离职当月未曾缴纳社保,造成了我在2019年6月社保断缴一个月的情况。请问这种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的断缴情况,在补缴之后,是否可以算作连续60个月缴纳社保,是否有在京购房资格?非因为在北京持续工作七年,但是因为非本人原因造成的断缴实在太可惜了,还是想向政府机关咨询一下,非常感谢。我的联系方式是:18513038156。 北京市

    购房资格 购房 举报

    提问者:ask6657987167

    发布于2021-05-1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787594100 丨Lv 1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连续5年在京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从提交购房资格审核月的上一个月起,向前推60个月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当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因单位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扣款失败等原因造成单位所有员工社会保险断缴,单位以月报补缴方式为个人完成补缴;因工作调动造成个人社会保险补缴,原单位或新单位为员工完成补缴。以上两种情况补缴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其在京购房资格。
    +1 2021-05-11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