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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单身人士购买公有产权房的疑问与建议

    您好!我在今年海淀区的共有产权房的摇号中获得了选房的机会,虽然选定了房子缴纳了定金,但是很犹豫,主要是因为之前住建委共产房页面上的常见问题栏目下以及坊间传言,有一个说法:单身人士购买共产房后,如果将来结婚对象有房,则必须腾退共产房。该说法现在已经不在该栏目。请问是否依然有效?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代持机构回购”,而婚姻关系并不在此三种回购的条件之内。第九条规定“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而不是“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共有产权房”或者“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共产房且不得购买其他房产”。购买行为发生时确实满足购买一套共产房的规定,与将来的配偶没有关系。基于上述规定,关于“单身人士购买共产房后,如果将来配偶有房产,则必须腾退共产房”的说法的依据是什么?请给予明确答复。如果执行前面的说法,一方面通过共产房给单身人士增加择偶的条件——要想保住婚前财产,必须得选择无房的异性结婚;另一方面,单身人生很有可能因为结婚失去婚前财产。请问如果政策导致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甚至威胁到单身人士婚前财产的安全性,该政策是否合理?如果执行,如何保障单身人士不因结婚失去婚前财产?共产房是政府为了执行“住房不抄”的惠民工程,本身是极好的社会福利,但是如果不合理的管理办法造成购房者的困扰,甚至造成与“住房不抄”的理念相去甚远的结果,必将带来负面效应,希望相关机构在指定管理办法时慎重考虑。就算共产房的购买人将来的结婚对象名下有房,甚至有共产房,其实不影响住房不抄政策的执行,因为配偶在婚前不论是有共产房还是正常商品房,该家庭也最多只有两套房,与北京市的限购政策不矛盾,而且该家庭将来也不再满足购买政策性住房的条件。 北京市

    产权房 继承 购房 摇号 举报

    提问者:ask1461657643

    发布于2021-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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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51823002 丨Lv 1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因为共有产权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这就意味着,如果两人要结婚,可以将商品住房卖出,保留共有产权住房;也可以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产权份额交由代持机构回购,保留商品住房。代持机构回购房屋价格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这意味着,共有产权房的持有具有排他性、唯一性。持共有产权房须家庭名下唯一住房。如果你不想失去共有产权房,那么就不能再买房了。
    +1 2021-03-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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